公司强制解散的情形: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资料图】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二、找法网提醒您,公司强制解散之诉的条件是:
1.必须由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股东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
三、公司解散的程序如下:
1.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
2.十日内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公司解散;
4.清算组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5.清算方案制定并确定后实施;
6.清算程序结束后,注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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